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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贝勒人间事
在中国,死刑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手段,说起死刑犯,大家脑海中想必是穷凶极恶的邪神形象。
但是让人感到十分疑惑的是,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后,为什么遗体不能归还给家人呢?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揭晓答案,看看死刑犯最后的24小时,看完你就明白了。
参考资料:石家庄普法2022年5月12日——记录一个死刑犯的最后24个小时
1994年,刚满18岁杨朝全为了满足虚荣心,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1998年刑满释放,出狱一年后,再次因盗窃罪入狱,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了。
2001年杨朝全刑满释放,虽说前前后后在监狱里呆了近8年,但盗窃行为对他来说似乎像毒品一样,上瘾后很难戒掉。
同年11月,杨朝全再次入狱,而这次是因为抢劫,好家伙,罪名升级了又,不过这次被判了11年。
11年的牢狱之苦让杨朝全吃尽了苦头,2011年,刑满释放他已经35岁了,接近20年的牢狱生活让他与外界基本脱轨了,出来后他时时刻刻处在迷茫之中,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万万没想到,杨朝全贼心不死,出狱的两年后他再次因盗窃回到了牢房中,但这一切,不是五年十年,而是直接葬送了一生。
2013年4月11日,杨朝全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完全失去了理智,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和菜刀直接将其杀害,事后驾车迅速逃离。
不到一周的时候,警方就将杨朝全抓获,因为杨朝全属于惯犯,在加上这次还有人命在身,法院最终判决杨超全死刑,并赔偿17589.50元。
杨朝全彻底崩溃了,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剩下的日子,就是在看守所中慢慢等待死亡。
早晚就是个死,于是在服刑期间他开始破罐子破摔,时常故意违反监规。
最严重的一次,杨朝全竟然自寻短见,试图用布条勒自己自杀。幸运的是,当时值班民警及时的发现并制止。
后来在民警的持续感化下,杨朝全开始接受死刑的事实,慢慢的,他再也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
最后的24小时
2015年9月17日,最高法对杨朝全下达了次日执行死刑的通知。
按照看守所管理规定,这个消息只会在当天行刑才会通知本人,也就是说,杨朝全自己还不知道,此刻他的生命仅剩下不到24小时了。
当天,看守所民警的巡视一切照旧,下午的时候杨朝全还和狱友们打扑克,聊天,监室里很是热闹。
只不过杨朝全没玩两把就去休息了,不知是不是他感觉到了即将终结的生命?当晚,专管的民警也不敢睡觉。
因为他们深知,死刑犯虽然作恶多端,但也是普通人,面对死亡,他们也会感到恐惧和害怕的。
值班民警时刻在监控中观察着杨朝全,除此之外,民警特意安排了在押人员在杨朝全窗前玩了一整夜的扑克。
而另一边的监控中,民警发现,杨朝全一直不停的翻身,看上去并没有睡着,似乎他自己有感觉,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9月18日早上,民警找到了杨朝全谈心,此刻杨朝全全然明白了。
死刑执行的时间到了,他懊悔,如果不是当时为了200元杀害58岁的王某,怎么可能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尽管如此,这些都无法完全缓解即将到来的离别所带来的痛苦。
临行前会见父母
死刑犯在行刑前能不能见家属?答案是可以的,只要死刑犯有这个申请,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安排的。
挂念父母的杨朝全申请了和家人见面,他心里很清楚,就是今天了,民警回忆道:当天杨朝全几乎一直在发抖,脸色煞白,在直面面对死亡的当天,他是惊恐万分的。
在与家人会面的时候,杨朝全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愧疚与恐慌了,他面对父母跪下了,忏悔自己不孝,口中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当天中午,看守所特意为杨朝全做了三个菜,并且专管民警还陪着他一起吃饭,这顿饭,杨朝全是含着泪吃完的。
吃完后,杨朝全对着民警鞠躬致谢,最后在两份裁定书上签字按手印。
这一流程结束后,杨朝全被直接送往刑场,要知道,在死刑执行前,还会有一个“验明正身”的环节,就是对死刑犯身份的确认。
与此同时,法官也会询问死刑犯,有没有什么遗言或者死后财产处理的问题等等,事实上,在这个关键时刻,很多死刑犯甚至会大喊“我要检举”“我要立功”之类的求饶意愿。
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当场验证是否属实,如果尚未查实会将犯人待会调查,如果已经查实就会继续执行。
很多人可能会问:既然已经执行了死刑,为什么死者的遗体不能交还给家属呢?
死刑犯的遗体处理
这其中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首先,考虑到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突然失去亲人已经足够痛苦,如果还要面对可能并不完整的遗体,无疑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创伤。
其次,由于执行方式等原因,遗体的状态往往不尽如人意,这也成为了无法直接交还的主要原因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死刑犯被执行后,遗体会由专门机构进行火化处理。这一过程中,为了避免给家属造成更多心理负担,通常不会让其亲眼目睹。
火化完毕后,骨灰会被妥善保存起来,并根据死者生前意愿或家属要求进行后续处置。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家属希望将遗体带回家乡安葬,也需要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程序。
器官捐献
近年来,有关死刑犯是否应该允许进行器官捐献的讨论愈发激烈。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让逝者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生命的机会,同时也能够帮助那些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重获新生。
然而,反对声音也不小,他们担心这可能会引发道德伦理上的争议。无论如何,在确保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推进相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死刑犯器官捐献并非禁止行为,而是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规定。
例如,必须确保捐献过程中的绝对自愿性;充分尊重死刑犯及其家属的意见;并且整个流程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实际操作中此类案例并不多见。
结语
通过杨朝全的故事,我们不仅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在极端情况下所展现出的人性光辉与阴暗面,更重要的是引发了对于生命尊严以及如何正确面对生死问题的深刻思考。让我们共同珍惜眼前的美好时光吧!
参考资料:华律网——死刑犯死后遗体如何办-法律知识